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创新性研究项目目录(2025-2026年度)与《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研究》申报指南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发布日期:2025-06-16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为提升医师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医学考试理论与技术创新发展,构建基于科学研究的考试改进机制,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学考试中心”)发布创新性研究项目目录(见附件1)及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见附件2)申报指南, 采取“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组织方式,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研究团队。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可自由申报目录中所列项目。其中,创新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研究》资助金额30万,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需为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需包含医学教育、考试评价或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三、资助类别与经费管理

创新性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资助(3-5万元/项)、一般资助(1-2万元/项)和"只立项不资助"三类。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70%、中期检查30%)。

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计划资助经费30万元。

四、申报流程与评审机制

  1.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及法人资格证明等附件。

  2. 形式审查医学考试中心将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团队构成和预算合规性等进行审核,不符合者给予一次补正机会。

  3. 专家评审包括"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两阶段评审。书面评审将从每个项目的申报单位中选出1-3进入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采用申报单位陈述+评审专家组质询形式进行最后由评审专家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形成推荐立项名单。

  4. 立项公示立项名单医学考试中心研究确定在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公示,医学考试中心将与正式立项的研究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五、过程管理要求

研究单位需接受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重点评估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任务完成后,由研究单位向医学考试中心提出结题申请。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和经费明细。

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医学考试中心和承担单位共有,公开发表需经医学考试中心质量审核。

六、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须在2025年7月15日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学考试中心将于2025年9月15日前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并与正式立项的研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于2026年9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参加集中结题验收,确需延期的项目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注意保持内容一致。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快递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展研究部,卢燕收,电话:010-59935027),电子版发送到中心指定邮箱(luyan@nmec.org.cn)。

其中创新性研究项目以理论研究和方法创新为主,不涉及具体考试系统或软件平台的开发工作。研究成果应以理论创新和方法改进为主要内容,并以研究报告、论文、标准规范等形式呈现。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注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的预期成果详见附件2。

申报咨询请联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展研究部(电话:010-59935027;邮箱:luyan@nmec.org.cn)。

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创新性研究目录(2025-2026年度).pdf

附件2-《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项目说明.pdf

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


分享到: 转发到新浪微博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京ICP备20000236号-1 Copyright @ 2006-2021 NME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传真:010-59935026  |  邮箱:nmecz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