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创新性研究项目目录(2025-2026年度)与《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研究》申报指南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发布日期:2025-06-16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为提升医师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医学考试理论与技术创新发展,构建基于科学研究的考试改进机制,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学考试中心”)发布创新性研究项目目录(见附件1)及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见附件2)申报指南, 采取“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组织方式,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研究团队。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可自由申报目录中所列项目。其中,创新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研究》资助金额30万,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需为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需包含医学教育、考试评价或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三、资助类别与经费管理
创新性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资助(3-5万元/项)、一般资助(1-2万元/项)和"只立项不资助"三类。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70%、中期检查30%)。
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计划资助经费30万元。
四、申报流程与评审机制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及法人资格证明等附件。
形式审查:医学考试中心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团队构成和预算合规性等进行审核,不符合者给予一次补正机会。
专家评审:包括"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两阶段评审。书面评审将从每个项目的申报单位中选出1-3个进入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采用申报单位陈述+评审专家组质询的形式进行。最后由评审专家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形成推荐立项名单。
立项公示:立项名单经医学考试中心研究确定后在医学考试中心官网公示,医学考试中心将与正式立项的研究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五、过程管理要求
研究单位需接受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重点评估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任务完成后,由研究单位向医学考试中心提出结题申请。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和经费明细。
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医学考试中心和承担单位共有,公开发表需经医学考试中心质量审核。
六、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须在2025年7月15日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医学考试中心将于2025年9月15日前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并与正式立项的研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于2026年9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参加集中结题验收,确需延期的项目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注意保持内容一致。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快递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展研究部,卢燕收,电话:010-59935027),电子版发送到中心指定邮箱(luyan@nmec.org.cn)。
其中创新性研究项目以理论研究和方法创新为主,不涉及具体考试系统或软件平台的开发工作。研究成果应以理论创新和方法改进为主要内容,并以研究报告、论文、标准规范等形式呈现。研究型项目《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注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的预期成果详见附件2。
申报咨询请联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展研究部(电话:010-59935027;邮箱:luyan@nmec.org.cn)。
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创新性研究目录(2025-2026年度).pdf
附件2-《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准入标准及考试设计的研究》项目说明.pdf
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