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   发布日期:2004-04-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220号)精神,全面提高医考中心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确保承担的各项考试任务安全有序,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医考中心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医考中心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适应医考中心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医学考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医考中心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医考中心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法制理论水平。

2. 围绕医学考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医考中心工作保密级别高、敏感性强、责任重大。医考中心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和宣传与考试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完善医考中心各项涉及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保密宣传教育为考试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学习内容和要求

(一)学习内容

医考中心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内容是:《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医学考试及医考中心有关保密规定。

(二)要求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医考中心党支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法制讲座和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医考中心“五五”普法规划从2008年开始,至2010年结束。

1. 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编写、印发普法教材和宣传材料。

2. 实施阶段(2008年至2010年):按照本规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本规划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3.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卫生部要求,组织医考中心普法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完成工作总结并于2010年10月底前报卫生部;配合卫生部进行检查、验收。

(二)方法

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医考中心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 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医考中心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在卫生部领导下,健全医考中心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医考中心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医考中心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综合处。

(二)医考中心要保证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

 


分享到: 转发到新浪微博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京ICP备20000236号-1 Copyright @ 2006-2021 NME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传真:010-59935026  |  邮箱:nmeczhc@163.com